“商家介绍产品有100多款”
“商家承诺可以做旧”
每日商报 8月23日,新华社刊发名为《“专特供名酒”网络交易调查》的报道,文章直指市场上打着“专供”“特供”旗号的假冒名酒成为一些人送礼的礼品,更有一些网站上拍出十几万元的天价,由此揭开了“特供酒”“专供酒”行业的冰山一角。
看上去神神秘秘的“专供酒”“特供酒”,对老丁来说,则是发生在身边的事,在8月底的一次聚会上,他亲眼见到了一款外包装与飞天茅台高度相似的白酒,酒瓶上还标有贵州茅台镇特供字样。记者了解到,这是一条从生产到包装再到营销的利益链条,这条长长的利益链条中满是造假与欺骗,在不法分子的伪造下,一箱箱的“专供酒”“特供酒”渗入多个领域。“这些酒中有相当数量侵犯了茅台、五粮液等酒企的知识产权,制造者和销售者通过多种渠道将酒发往全国,牟利超过数十倍甚至上百倍。”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秘书长董东昇告诉记者。
那么这些酒到底从何而来?是否具有收藏价值?是谁在消费?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在网上可以随意买到
在银行工作的老丁在最近一次应酬中见到了一款名为贵州茅台镇特供的酒,包装显示酒产自贵州茅台镇,瓶身造型和茅台高度相似,饭局的组织者神秘地告诉老丁等人,这酒是一位朋友送的,数量相当少,有钱也喝不到。“我戒酒很多年了,但听到这款酒如此名贵也喝了一杯,从口感上来看的确是酱香口感,但回味时和茅台不一样,适口感也不如茅台。”
回家后老丁就上网搜索了这款酒的名字,让他没想到的是,原以为很难找到的“特供酒”,在网上却可以随意找到。老丁告诉记者,他在找到的页面中选择了一家公司购买了6瓶标有“特供”字样的茅台酒,第二天酒就送到家。开瓶喝了后他发现,这些酒的味道和在应酬时喝到的相似。
记者用老丁的方式在百度、58同城、名酒招商网等网站上搜索后发现,可以提供特供酒的网店不在少数。其中就有一家名为贵州遵旨酿酒业的公司在销售此类酒。记者根据网页的联系方式找到了业务员张先生。他介绍,目前其所在的公司可以提供包括茅台、五粮液、汾酒等在内的一百多种酒的特供款。“只要顾客提出需求,我们都能尽力满足。”
在交谈中张先生介绍,“特供酒”“专供酒”等产品在中秋、元旦、春节前夕都会比较热闹。“现在我们公司订单很多,如果要下单,请尽快,我们收到订单后还要找到厂家生产。”张先生说。
有人专门从事这门生意
在老丁的介绍下,记者添加了一位“特供酒”销售人员微信,其微信名为黄可丽(化名),在她的微信朋友圈里,连续一个多月发布的照片都与“特供酒”“专供酒”有关。这些照片中,多数酒的瓶身和茅台酒一样,但瓶身上的文字各不相同,有些标注为“品鉴用酒”,有些标注为“内供酒”,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标注为“XXX节专用”字样。“朋友圈里展示的酒中有很多都是客户的定制酒,只要客户提出需求,我们就可以提供产品。”
“特供酒”“专供酒”的生意由来已久,早在2013年,国家多部门就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并明确发文“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那么如今市面上这些打着“特供”“专供”旗号的酒从何而来?
在追问下,黄可丽透露,这些酒中有一部分就是他们自己生产罐装的,她发送来一款名为茅台内供酒的照片说:“这款酒是我们自己特调的,口感和飞天茅台一样,特别适合请领导吃饭时喝。”在介绍另一款名为飞天茅台散装酒时,黄可丽发来一张用牛皮纸包裹的酒瓶。“这种酒也是特调的,口感类似于15年陈的飞天茅台,口感非常纯正。”
在名酒招商网贵州遵旨酿酒业有限公司的页面里,一款名为贵州茅台镇尊享定制酒的照片赫然陈列在产品列表中,从照片来看,这款酒的瓶身标有“特供酒”字样。该公司业务员张先生介绍,他所在的公司能提供类似的特供、专供酒,而且还可以成为他们的经销商。“目前我们愿意开放全国的代理市场,一个区的代理费大约为5万,现在有不少人在争取代理权。”他说,“今天如果下单的话,可能要几天后才能发货,一方面是因为设计瓶身需要时间,另一方面是因为订单较多,我来不及发货。”
一瓶酒能获得近百倍利润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特供酒”“内供酒”需求旺盛的背后,其实是暴利在驱使。
近年来,茅台酒的拍卖频出高价。这样的情况在张先生看来并不奇怪。“我所在公司提供的定制酒中,就有一款和茅台极为相似的白酒,单价880元一斤,这些酒通过拍卖公司的运作和包装后就能放上一些拍卖平台页面进行拍卖。这是目前获利方式最大的途径。”
一位早年从事过特供专供酒生意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酒被放上拍卖页面后拍卖起价都相当高,动辄七八万元。当拍卖开始后,操作团队会轮番对这瓶酒出价,营造火爆的局面,这时候只要有一位局外人出价,他们就达到了套现的目的。“以一瓶酒1000元的生产、包装、营销成本来计算,只要拍卖成功,他们就能获得近百倍的利润。”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制造成本更为低廉的“专特供酒”还有其他的销售途径。张先生介绍,他提供的酒有上百种,其中价格最低的仅为10元一斤,但通过对酒瓶、包装的做旧,他可以为这种酒标上十五年陈甚至二十年陈的说明,这样酒的身价就能提升一百多倍。“这些特供酒不仅可以提供给电商,还可以在一些二手网站上出售,这一渠道虽然赚得不如拍卖来得多,但利润率高得惊人。”
扰乱白酒行业生态
“特供酒”“专供酒”的大行其道,破坏的是整个酒业的正常发展。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秘书长董东昇认为,这些酒犹如妖魔鬼怪一般扰乱整个白酒行业的生态。
在电话中董东昇明确表示,自白酒标签禁用“特供”“专用”字样以来,已经不再生产或授权生产这些酒,近年也再未对外销售过此类酒。“保守的来说,网上所谓的‘特供酒’‘内供酒’‘专供酒’有99%是三无产品,更不要说是名酒了。”董东昇说,“这几年整个贵州省都在大力打击此类冒名顶替的酒类产品,从产品角度来说,这些酒侵犯了茅台、五粮液等白酒的知识产权,损害了这些品牌的商誉;从消费者角度来说,这些酒品质低劣,属于三无产品,不仅无法保证酒品质量,更有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这些酒的制造者和销售者通过多种渠道将酒发往全国,严重危害了正规酒企的权益。”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秘书长董东昇说。
董东昇解释称,这类酒有时会打着收藏的旗号销售,但这些酒本来就不是正品,何来收藏价值可言。“一些销售‘特供’‘内供’‘专供酒’的人会打出高价收酒的旗号,但当消费者拿着酒去时,他们却会拒绝回收。”
记者走访了杭州多个回收高档名酒的店铺,这些从业十几年的商家中的确有人听过“特供酒”和“专供酒”的名字,但他们大多表示不愿意回收此类酒。一位从业十几年的经营者道出了其中的奥秘:这些酒不具有收藏价值。“收藏品首先需要具备正品的身份,一旦失去了这个特性,制作再精美,品质再高超的物品都不具有收藏价值,如果要我给这酒估价,可能只值几十元。”
谁在消费特专供酒?
制造粗劣,不是正品、不具有收藏价值的“特供酒”“专供酒”到底有何魅力,让不少人绞尽脑汁的买来,并堂而皇之地摆在宴席上?
董东昇认为这与不少人的攀比心理有关,他解释道,现在人们物质生活丰富,但不少人对专特供的迷恋依然存在,甚至会更加强烈。“这是人的一种虚荣心在作祟,他们认为能用到专特供商品,自己就高人一等,身份更显得不一般,不仅能在朋友面前露个脸,还能在领导面前落一个路子广、门道足的好印象,正是因为有了这种需求,才有了这个市场,在这种畸形的消费心理下,就算产品不正规,还是能找到销路。”
而在与黄可丽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购买这款酒的人中,多数用于商务宴请、节日馈赠、拜访客户等活动,几乎没有人买来自己喝的。“毕竟没有人在知道这些酒的真相后,还敢自己喝的。”她说。
对此某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白酒行业资深人士介绍,中国的白酒文化自古有之,如何在酒席上让人们留下深刻印象也是人们尤为注重的关键,正因为有这样的情结,一些人就找到了所谓的商机,搞出一些定制酒,但对于一些更为重要的商务活动,定制酒有时也无法满足这些人的心理,因此这些酒的生产商就想起了特权。“据我所知,甚至还有一些人铤而走险,做出一些打着国家部委等作为标志的特供专供酒,以此满足市场对于权力的陶醉,可以说这些特供酒专供酒的出现是某些人心中对权力、特权的变态渴望造成的。”
贵州开展专项整顿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共有18.5万家企业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且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白酒”的白酒相关企业。从地域分布上看,白酒相关企业注册量最多的省份为四川和贵州,分别有3.3万家和2万家,川贵两省的相关企业数量之和占全国总量的近“三分之一”。此外,云南、湖北、辽宁、黑龙江的白酒相关企业也均超过了1万家。
行业分布上,我国超9成的白酒相关企业分布在批发和零售业(53.27%)和制造业(39.18%)。从企业类型上看,个体工商户占比为78%,有限责任公司占比为17%。值得注意的是,我国70%以上的白酒相关企业为小微企业,另有近78%的相关企业注册资本为0-100万。
在注册数量趋势方面(全部企业状态),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白酒相关企业年注册数量于2018年首次突破3万家,此前一直保持连年增长的趋势。截至8月31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新增的白酒相关企业已经超过1.8万家。
记者从杭州市公安部门了解到,近几年相关部门在市面上查处过假酒和冒充高档货的情况,但并未发现有酒瓶上写有“特供”字样。
8月30日,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秘书长董东昇告诉记者,当天贵州省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白酒市场专项整治的通告,该通告强调,根据《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维护仁怀市白酒市场经营秩序,目前仁怀市正在开展白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能违法违规标注年份酒,酒瓶、酒盒等外包装上不得出现误导消费者的字样、标识标志等信息。
二、全市各市场经营主体应遵循公平、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实行明码标价(标明品名、生产厂家、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级),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禁利用随意加价、虚假标价、以次充好等价格欺诈行为扰乱正常的酒类市场秩序。
三、全市各市场主体即日起立即开展自查,对违规标识年份酒的产品以及其他侵权产品自行整改,严格按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做到产品可追踪溯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全市各酒类及相关市场主体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我市白酒市场秩序。
全市广大群众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线索的,请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主管部门的这份通告发布得很及时,眼下离中秋节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不少不法商家销售‘专特供酒’的苗头又有所抬头,这一行动,直接打压了他们的不法行为,保护了合法酒企的利益。”董东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