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省高院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现在差不多过去半年了,那些“老赖”们有没有被抓住呢?昨天,省高院向大家通报了这次活动的“期中成绩单”。
截至8月底,全省共有4306件重点案件被列入了这次专项活动的清理范围,目前已经执结了3194件,共有1597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法院发放了限制高消费令。
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执行难”一直以来就困扰着各个法院,武义法院就曾碰过这样一个“老赖”, 利用公司分立来规避执行。
武义县精细化工总厂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其应支付给对方货款16万元。但被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厂来了个“金蝉脱壳”,一边宣布停业,一边却将所有财产投资成立了一个新公司——辽宁天合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让自身成了零资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亚农说,省高院目前已经锁定了九类规避行为,这些行为将会成为今后的重点反制对象。
九类行为具体包括:1、转移、隐匿、处分财产规避执行,2、利用公司法人制度规避执行,3、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规避执行,4、利用执行和解、执行救济制度规避执行,5、隐瞒、漏报、拒不进行报告财产抗拒执行,6、进行高消费拒不执行,7、长期外出逃避执行,8、利用特殊身份或背景干扰执行,9、暴力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