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将给文化产业带来哪些变化?“互联网+文化产业”该如何发展?日前,浙江工商大学举行第八届“峰火文创论坛”,与会专家围绕“互联网+文化产业新趋势”,给出了“内容为王”的解答。
在浙江工商大学校长陈寿灿教授看来,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产业既要符合资本运行的逻辑,也要符合文化运行的逻辑和互联网运行的逻辑。
游戏装备交易平台、互联网娱乐社区、移动互联网社交等新业态迅猛发展,为国内文化产业带来新的机遇。新的娱乐方式、社交方式、体验方式、学习方式、体育体验、粉丝经济等,创造了新的文化产业赢利点。例如浙产电影正是凭借内容创新和体验创新,在2015年创造了45亿元票房,相当于2008年全国全年票房。
“延长产业链是实现文化电商价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认为,“既做内容又做平台,才是电商的新出路。”
“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供给侧’与‘需求侧’双向互动,要加强对文化消费者需求的理解,研究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行为、习惯和变化。”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系主任于小涵以德清县的重点文化企业为例,分析互联网策略对体验经济在文化产品供给和县域文化产业转型上的重要作用,认为“只有不断创新文化产品的内容和内涵,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整合营销,才能实现县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