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人大网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这个说明中,有一块非常值得关注的修改内容:删除“非领导职务”部分。 这块内容的删除,意味着这个草案被通过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众所周知,关于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近年来最值得关注有两块内容:分类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内容的发布,显然意义不同寻常,涉及到至少数百万公务员。已阅君今天要来聊聊这事。 多少人会因此受影响? 一项改革,要论起影响,被影响的人数显然非常具有指标意义。 这就要看全国公务员人数有多少,这方面总的统计数据并不多,不过如果认真去搜寻,还是有迹可查的。 2016年,人社部发了个公报,名字叫《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里面说了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 716.7万人,这是已阅君所能查到的公务员人数“最新数据”。不过,这个数据并不过时,因为每年全国招录公务员总人数还是有统计数据的:差不多在10万多一点,到20万多一点之间波动。这些新增的数据,再减去退休人数,2016年的这个统计数据,大体上应该还能适用。 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变化,往往影响一个家庭。如果把所影响人口的家庭总人数算上,这个数字就相当之大了。所以,别看这只是法律上的一处修改,其实影响非常大。 草案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草案的相关内容,想必很多人已经通过新闻看到了,为了方便,已阅君这里还是要简要引用一下。 现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