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主值班律师”推出医疗美容专题,由“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丽华律师坐堂答疑。
从早上9点到晚上6点,“律师来了”后台收到不少相关咨询。
微友小沈25岁,长相清秀,唯一对自己感到不满的,就是脸上斑点太多,为了祛斑,上个月,她找到一家美容院,做了祛斑手术。
手术前,工作人员让她签了一份协议,并承诺“若斑点没有做干净的,可免费再次操作;若3年内再有斑长出来,不收任何费用,直到做好为止”。手术费用共计6800元,小沈当天预付了2000元,双方约定祛斑成功后再付余款。
术后,小沈脸上的斑点确实结痂脱落了,但痕迹还在。她又按美容院要求接着做了E光、补水等祛斑项目,也都没有什么效果。给她做手术的人则换了个说法,称斑点本就不可能完全祛除,如果要继续改善,就要加钱做其他护肤项目。
小沈感觉自己受骗上当了,她想问问律师,能不能要求停止协议,并要回自己预付的2000块钱?
赵丽华律师说:如果在事先签订的协议中,美容院明确承诺无效退款,那么小沈要求退款是有合同依据的;如果协议中没有这一条款,且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美容院存在欺诈等情形,那小沈要求退款的理由不充分,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杭州的王小姐生完孩子后对自己的身材不是很满意,去年底,她在一家医疗美容机构先后做了割双眼皮、隆鼻、隆胸手术,总共花掉61000元。
手术后,她发现鼻子里填充的假体没固定住,侧面看就像阿凡达,嗅觉也受到很大损伤;而胸部一大一小,形状也不一样,连带着胳膊也是麻的。
对此,美容机构院长答复说,手术过程没有问题,如果王小姐对效果不满意,可以继续在医院做修复手术。
王小姐很绝望,一度割腕。她说,自己做手术时,这家美容机构还处于试营业阶段,还没有拿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在她不愿意相信对方,只想通过法律途径给自己讨一个说法。
签约律师赵丽华:首先,该医疗美容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问题以及王小姐的损害后果,可以通过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来予以确定。
其次,如果该医疗美容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是在手术之后取得,那么该机构手术时属于无资质执业,没有法定资格实施医疗治疗措施系违法行为。如果违法行为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则该机构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义务对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理,王小姐可以等待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也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赔偿行使权利,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