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都生了 才知道他有精神分裂症
微友问:我老公在婚前就患有精神分裂症,却对我隐瞒了病情,和我结了婚,还生了小孩。小孩一两岁的时候,他出现了症状,我才知道他有这个病,之后他一直靠吃药维持。
我们的婚姻生活基本都是在吵架当中度过,已经没什么感情了,只是看在孩子份上将就着。现在孩子16岁,念初中了,我怎么才能结束这段婚姻?离婚后孩子归谁呢?
签约律师裘栋(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工伤待遇纠纷、商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道交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纠纷等民商事案件)答:如对方在婚前隐瞒了患有精神性疾病,在婚后也尚未治愈的,属于《婚姻法》中的婚姻无效情形(即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向法院主张婚姻无效。至于16岁小孩的抚养权,一般会优先考虑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
男方当着孩子的面对女方施暴
可以要求修改探视权吗?
微友问:我有个朋友,两年前去法院调解离婚,当时孩子5岁不到,判由女方抚养,男方有探视权,并在调解书上明确规定每周探视时间及节假日探视时间。
现在孩子不愿意去男方那里,在经历过男方暴力抢夺,当着孩子的面对女方施暴后,现在孩子都有心理阴影了,每次去男方那里都很胆怯,明确表示是为了妈妈不再挨打才过去的,并要妈妈先承诺接回来的时间才肯过去。
这样的话,可以要求修改探视权吗?
签约律师周晚宁(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涉外、民商事诉讼。)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其探望的权利。所以如果您有充足证据证明父亲暴力事实以及孩子的意愿,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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