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采)7月26日晚,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内容,结合此前广东证监局作出的监管措施决定,海印股份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前办理索赔预登记。
6月25日,海印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6月12日,海印股份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披露公司拟与许启太及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产业化运营的相关事项。经查,海印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对许启太及其研究团队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披露不准确。二、对今珠多糖注射液属于疫苗的披露不准确。三、对支付履约保证金情况的披露不准确。四、未披露《合作合同》重要条款。五、对今珠公司股权结构的披露前后矛盾。六、对今珠多糖注射液预防有效率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七、对今珠公司未来业绩预测和生产基地建设等情况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目前,我们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一旦证监会认定海印股份信息披露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我们将率先代理投资者向广州中院索赔。”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今年6月12日至6月24日买入海印股份股票,并且在6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买卖该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至今)、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详细联系方式。投资者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