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任倩影 记者 汪晓筠)中消协诉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重工)等四被告违法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公益诉讼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中消协六项诉讼请求全部实现——昨天,中消协在京召开公益诉讼案件情况通报会。这是中消协提起的首个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国首例以调解结案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事情要从2015年12月说起,中消协接到投诉函,反映雷沃重工生产、销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侵害消费者利益。 对此,中消协成立专门工作组,对相关线索进行研究论证,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调查。同时,组织多地消协开展区域调查,向相关部门查询,获取了有关涉案企业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有关证据证明涉案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被公告撤销的车型车辆数量大、范围广,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6年7月1日,中消协就雷沃重工等四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16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四中院)正式受理此案。其间,中消协与雷沃重工等四被告多次进行会谈、调解、质证,今年4月26日初步达成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公告和审查后,6月10日,北京市四中院正式签发民事调解书。 专家指出:“该案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开启了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确认之诉’的先河;开创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以调解结案的先例,最大程度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创了较大范围、较长时间、较多频次公告调解书的新形式;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拓宽了公益诉讼的证据获取方式;完善了民事公益诉讼的调解书形式。该案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是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创新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