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 受害群体在校学生比例上升 都市快报 通讯员 陈谊 蒋玲婷 首席记者 杨丽 昨天是“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和共青团浙江省委联合举办“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暨浙江省“三禁三防三自”防范金融犯罪主题教育活动。 今年1至4月,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案侦办经济犯罪案件1512起,破案10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56人,挽回经济损失11.95亿余元。其中,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立案506起,占全部经济犯罪案件的3成。 警方表示,当前经济犯罪尤其是各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高发,传统非法集资高位震荡,新型非法集资“异军突起”,“网贷”“私募”“虚拟货币”等新金融违法犯罪愈演愈烈。 从受害群体看,在校学生比例上升。主要犯罪类型有传销、校园贷、投资理财诈骗等。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在诱惑下,成了经济犯罪团伙的“帮凶”。 “中佳易购”非法集资117亿余元 这两天,全省各地警方陆续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打击经济犯罪领域的成绩和案例。 从各地警方发布情况看,除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外,警方主要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展严厉打击。 如嘉兴警方公布了一起典型的“消费返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诈骗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区。 “中佳易购”号称是全返型消费平台,比如消费者购买100元,就返100积分,积分可以当钱用。商户只要将消费金额的三分之一作为保证金押在平台,10个月后便可全部返还。但后来平台不能正常用了,又开了一个新网站,消费者发现老网站上的积分、保证金都不能转到新网站。 在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150家“消费返利”违法平台中,“中佳易购”榜上有名。这些被曝光的平台有个共同特点:都是通过第三方平台介入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过程,许诺在平台的消费额度部分返回,或通过现金消费送等额积分等形式,诱导消费者注册会员消费。 嘉兴警方调查发现,汪某某等人依托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骗来的钱主要用于支付加盟商户的保证金、积分消费货款、区域代理报酬以及公司运营成本、个人挥霍,到案发,累计非法集资总额117亿余元。 目前,汪某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