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司)两年前,河南人姜师傅在一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地从事水泥工时不慎受伤,多次与公司协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走进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申请援助手续后,援助律师多方协调、收集证据,该纠纷最终妥善处理,姜师傅也在约定时间内拿到了赔偿款。 近日,姜师傅特意到区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感谢中心和律师给他的帮助。 姜师傅与浙江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由该公司劳务派遣至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地工作。2017年7月5日,他在工地工作时右脚被钢管砸伤,医院诊断为右内外踝骨折。由于两家公司互相推诿不愿承担医疗费用,姜师傅只能自行垫付医疗费用。 受伤后一个月,姜师傅被评定为工伤,去年11月经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姜师傅又多次找到两家公司,但是两家公司依然互相推诿。 去年年底,走投无路的姜师傅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了姜师傅的材料后,指导姜师傅填写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当场受理了他的申请,并指派浙江德帅律师事务所马寅律师承办该案。十分钟后,中心工作人员就将受理后的材料递给了姜师傅。 马律师接到指派案件后,当天接待了姜师傅并对案情进行询问。“难点在于姜师傅的用人单位为浙江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但他是在被派遣到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的,两家公司对于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存在异议,都认为对方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马律师说,姜师傅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因受伤停工一年多,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如果案件不及时处理,他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证。 为此,马律师在仔细研究证据材料之后,马上调取了两家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并将两家企业作为共同被告,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立案。 立案后,马律师陪同姜师傅多次前往两家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一直协商无果。今年1月,姜师傅一案开庭审理,两家企业在庭审中仍旧互相推诿,不愿承担责任。 仲裁员及马律师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详细解释给两家企业的代理人听,终于两家公司同意承担责任。考虑到姜师傅已经长时间没有经济来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家公司愿意赔偿10万元,姜师傅后续还需要医院检查、康复等医疗费用,凭发票再由两家公司予以报销。 “我们外来务工人员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真的很无助,多亏你们帮忙,指派了马律师,我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可以继续生活、看病,实在是太感谢了!”姜师傅对区援助中心充满感激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