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 受害群体在校学生比例上升 都市快报 通讯员 陈谊 蒋玲婷 首席记者 杨丽 昨天是“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和共青团浙江省委联合举办“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暨浙江省“三禁三防三自”防范金融犯罪主题教育活动。 今年1至4月,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案侦办经济犯罪案件1512起,破案10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56人,挽回经济损失11.95亿余元。其中,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立案506起,占全部经济犯罪案件的3成。 警方表示,当前经济犯罪尤其是各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高发,传统非法集资高位震荡,新型非法集资“异军突起”,“网贷”“私募”“虚拟货币”等新金融违法犯罪愈演愈烈。 从受害群体看,在校学生比例上升。主要犯罪类型有传销、校园贷、投资理财诈骗等。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在诱惑下,成了经济犯罪团伙的“帮凶”。 “中佳易购”非法集资117亿余元 这两天,全省各地警方陆续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打击经济犯罪领域的成绩和案例。 从各地警方发布情况看,除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外,警方主要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展严厉打击。 如嘉兴警方公布了一起典型的“消费返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诈骗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区。 “中佳易购”号称是全返型消费平台,比如消费者购买100元,就返100积分,积分可以当钱用。商户只要将消费金额的三分之一作为保证金押在平台,10个月后便可全部返还。但后来平台不能正常用了,又开了一个新网站,消费者发现老网站上的积分、保证金都不能转到新网站。 在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150家“消费返利”违法平台中,“中佳易购”榜上有名。这些被曝光的平台有个共同特点:都是通过第三方平台介入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过程,许诺在平台的消费额度部分返回,或通过现金消费送等额积分等形式,诱导消费者注册会员消费。 嘉兴警方调查发现,汪某某等人依托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骗来的钱主要用于支付加盟商户的保证金、积分消费货款、区域代理报酬以及公司运营成本、个人挥霍,到案发,累计非法集资总额117亿余元。 目前,汪某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用数字币概念“圈钱” 永康浙江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则是用数字币的概念设置了圈钱骗局。 永康市公安局在金融风险日常排查中发现:有大量投资人到“浙江物联”“国富易通”等2家公司参与投资“易币”项目,投资交易异常活跃。 警方发现,这个所谓的“易币”项目以高额返点、虚拟运作、炒作概念等噱头吸引投资人投资。 经查明,浙江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中国网超“易币”项目,对外谎称受商务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授权,以发行数字货币——“易币”为幌子,承诺每天将获得至少1.5%的收益且只涨不跌的高额回报为诱饵,极具欺骗性、诱惑性,平台仅仅成立一个月便吸引了全国各地1.5万名投资者近2亿元投资款,社会危害性极大。 因为警方及时介入,平台成立一个月便被查处,有效避免了事态的升级发酵,及时截断了资金外流。 中老年人是主要受害群体 另外,中老年人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要受害群体。如金华警方公布的浙江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今年4月9日,金华市金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万达商业广场排查企业风险隐患时,发现4号楼的浙江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 经调查,这家公司以邵某某为首,自去年11月以来,以投资苗木、铁皮石斛为名,通过发传单、组织开会、旅游、发小礼品等宣传方式,许诺每存1万返100-150元即时红包和14%至22%的年息金,向本地中老年人吸纳存款,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吸引投资人140名,非法吸纳金额620万元。 各地警方积极追赃挽损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同时,对警方来说,追赃挽损也是重中之重。 各地警方都积极想各种办法来追赃挽损。除了查封房、车、银行资金等一般资产,还进一步拓展到保险、股票和诉前保全资产以及通过办案敦促退赃,警方还将“堵漏止损”的措施向案前延伸,比如嘉兴警方因为及时处置上海“寿叶堂”在嘉兴分支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通过多方协调,关停全部转账资金通道,并成功清退非吸资金。 重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今年,浙江警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的重点有: 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借助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 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案件; 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案件; 各类交易场所的非法经营、非法发行证券、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案件; 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等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等五类重点领域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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