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记者 张采)5月7日,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维丝,代码:30005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正式处罚决定书公布,意味着三维丝投资者索赔拉开序幕。 证监会查明三维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二、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临时报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三、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三维丝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三维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017年12月23日,三维丝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暨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201704号)。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早在证监会立案公告时,我们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经过一年多的等待,随着正式处罚公布,我们将在近期代理首批投资者向厦门中院起诉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16年2月29日至2017年12月22日买入三维丝股票,并在2017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诉讼。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6月底)、详细联系方式。投资者也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