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嵇国强 记者 汪晓筠)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948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其中,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了11类47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在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12类118批次产品。其中,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桐庐县城南街道胖虾水产摊(桐庐县城江南综合市场水产摊12号)销售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桐庐县城南街道洪氏水产摊(桐庐县城江南综合市场水产摊13号)销售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桐庐县城南街道月英禽蛋店(桐庐县城江南综合市场禽蛋摊2、3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鸭蛋氟甲砜霉素不合格;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君飞腌腊副食品经营部(拱墅区石祥路368号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8-601号)销售的标称广东中山市黄圃镇明丰肉类制品厂生产的1批次猪肉大豆蛋白肠氯霉素不合格等。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11类食品(包括餐饮具)351批次样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接触材料检出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建德市罗桐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建德市新安江新安路279号)销售的1批次番薯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周达(临安达达餐饮店,临安平山村大学路937、939号)使用的1批次饭碗、1批次勺子和1批次骨碟大肠菌群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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