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实习记者 严月玲) “之前介绍的育儿嫂,我不满意,现在商家又调配不到新的育儿嫂,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何我提出退一部分中介服务费,商家无法答应?”近日,市民翟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今年10月,她在金贝贝国标店,花费1700元委托对方介绍三个月育儿嫂服务,结果商家介绍的两位育儿嫂都不合适,在商家没法重新更换一位新育儿嫂的情况下,翟女士提出退还剩余一个多月的中介服务费,但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消费者 商家介绍的两位育儿嫂均不满意 在调配不到新育儿嫂的情况下希望退费 翟女士:今年10月,我到上城区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大厦809室的金贝贝国标店,委托对方介绍三个月的育儿嫂服务,每月中介费500元,保险费200元,一共支付了1700元。 金贝贝一共介绍了两位育儿嫂上门服务,但这两位我都不太满意。第一位育儿嫂,哄不了小孩,一个月后,我劝退了她。过了近一个月,第二位育儿嫂来了,但她很多事情不会做,也不按照我的要求去做,在工作了6天后,我向金贝贝提出,再度更换育儿嫂,结果却被告知现在没有合适的育儿嫂。 之前签的合同上写着,如果对育儿嫂不满意,中介服务机构可以给我更换。现在商家既提供不了育儿嫂服务,又不确定何时才能有合适的人选,在我看来,明显是商家违约了。因为急需育儿嫂,所以我决定寻找别的家政公司,便向商家提出退费要求,但商家不同意。 对方说,公司没有退费这种说法,协商到最后,只同意退还500元,对此我不能接受。因为是商家违约在先,而且两位育儿嫂只工作了一个月6天,我希望商家能退还剩余一个多月的费用。 商家 中间一个月空档期是由消费者自行劝退造成与商家无关 只愿意退还第三个月剩余天数的费用 (根据翟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金贝贝国标店的业务老师潘老师。) 潘老师:我们公司的育儿嫂服务是三个月起订的,也就是说,不管是请一个月还是三个月的育儿嫂,都要支付三个月的中介服务费,合同上也有所注明。 翟女士所说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有一点我们需要说明,就是第一位育儿嫂被劝退的事情,我们事先并不知情,一直到翟女士提出需要再请一位育儿嫂的时候,我们才知道,中间有一个月的空档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