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实习记者 严月玲) “之前介绍的育儿嫂,我不满意,现在商家又调配不到新的育儿嫂,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何我提出退一部分中介服务费,商家无法答应?”近日,市民翟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今年10月,她在金贝贝国标店,花费1700元委托对方介绍三个月育儿嫂服务,结果商家介绍的两位育儿嫂都不合适,在商家没法重新更换一位新育儿嫂的情况下,翟女士提出退还剩余一个多月的中介服务费,但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消费者 商家介绍的两位育儿嫂均不满意 在调配不到新育儿嫂的情况下希望退费 翟女士:今年10月,我到上城区平海路58号平海旺角大厦809室的金贝贝国标店,委托对方介绍三个月的育儿嫂服务,每月中介费500元,保险费200元,一共支付了1700元。 金贝贝一共介绍了两位育儿嫂上门服务,但这两位我都不太满意。第一位育儿嫂,哄不了小孩,一个月后,我劝退了她。过了近一个月,第二位育儿嫂来了,但她很多事情不会做,也不按照我的要求去做,在工作了6天后,我向金贝贝提出,再度更换育儿嫂,结果却被告知现在没有合适的育儿嫂。 之前签的合同上写着,如果对育儿嫂不满意,中介服务机构可以给我更换。现在商家既提供不了育儿嫂服务,又不确定何时才能有合适的人选,在我看来,明显是商家违约了。因为急需育儿嫂,所以我决定寻找别的家政公司,便向商家提出退费要求,但商家不同意。 对方说,公司没有退费这种说法,协商到最后,只同意退还500元,对此我不能接受。因为是商家违约在先,而且两位育儿嫂只工作了一个月6天,我希望商家能退还剩余一个多月的费用。 商家 中间一个月空档期是由消费者自行劝退造成与商家无关 只愿意退还第三个月剩余天数的费用 (根据翟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金贝贝国标店的业务老师潘老师。) 潘老师:我们公司的育儿嫂服务是三个月起订的,也就是说,不管是请一个月还是三个月的育儿嫂,都要支付三个月的中介服务费,合同上也有所注明。 翟女士所说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有一点我们需要说明,就是第一位育儿嫂被劝退的事情,我们事先并不知情,一直到翟女士提出需要再请一位育儿嫂的时候,我们才知道,中间有一个月的空档期。 按照合同,我们可以给翟女士更换育儿嫂,但是考虑到已是年末,很多育儿嫂准备回家,再加上翟女士要求比较高,目前确实没有适合她的育儿嫂。 至于翟女士提出要退还剩余一个多月的费用,我们没法答应。一方面,公司一般不允许退费;另一方面,第二位育儿嫂只是与翟女士存在沟通上的问题,既没有给她宝宝造成什么不好影响,也没有损坏她家里的东西,如果有,我们会有相应赔偿。 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把第三个月剩余天数的费用退给她,一共500元,至于中间一个月空档期的费用,我们退不了,因为这个空档期不是我们造成的。 律师 中介费计算方式要看合同约定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在这个案例中,中介费怎么算、具体如何退款,要看双方合同约定。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确实是消费者先享受了一个月育儿嫂介绍服务,在隔了一个月的情况下,又委托中介寻找了另一位育儿嫂,享受六天服务后,再要求换的时候商家说没有育儿嫂了,那么商家可以只需退还后续无法提供育儿嫂期间的服务费,也就是商家无法提供中介服务后的剩余期限的服务费。 (记者把商家与律师的回复反馈给翟女士,翟女士表示,在找第二个育儿嫂之前,自己曾问过商家中介费怎么算,跟我对接的工作人员说,因为第一个育儿嫂只工作了一个月,我还有两个月的中介费可以使用。但现在纠结于这些也没必要了,我愿意退一步,接受商家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