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侵权风波 曾获赔百万巨款 一直以来,金庸及其作品便饱受侵权风波。今年8月,国内首例同人作品案宣判,作者江南因在其作品《此间的少年》中引用郭靖、黄蓉、乔峰等武侠人物,被金庸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这件被称为“同人作品内地第一案”的纠纷,一审判决江南等三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金庸获赔188万元。 不仅如此,金庸还曾在2013 年,联合完美世界和畅游两家公司,半年内成功让一百款侵权手游下架。类似的侵权案数不胜数。那么,在金庸逝世后,其作品版权由谁继承,保护期有多久?出版商、影视公司、游戏公司的哪些行为会构成侵权?对此,记者采访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钟云帆、张明律师,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1、金庸逝世后,其作品版权由谁继承,保护期有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版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在内的十七项。其中,前四项属于著作人身权,其保护期不受限制,金庸先生逝世后,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而著作财产权的期限是金庸先生逝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即2068年12月31日,并由其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并行使权利。 2、出版商、影视公司、游戏公司的哪些行为会构成侵权? 在著作权的保护期内,出版商、影视公司、游戏公司未经著作权继承人的许可所实施的除合理使用范围以外的行为均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比如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出版、发行拍摄金庸先生的作品。此外,任何对金庸先生的作品进行歪曲和篡改的行为,也同样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出版商再版发行金庸先生的作品或者影视公司、游戏公司需要根据金庸先生的作品进行演绎创作时,务必要经过其合法继承人的许可。 比如,影视公司想要拍新版本的《射雕英雄传》。从前期剧本创作、到拍摄、到播放,要分别取得金庸作品继承人同意改编的授权、摄制权的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而且,根据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影视公司还不能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否则,其将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著作权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