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702批次,其中不合格32批次。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20类439批次产品,合格424批次。其中,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检出1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杭州萧山商业城姿琪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山东巨野县啃棒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水煮花生二氧化硫不合格;淳安县千岛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伟林鲜蛋店销售的1批次洋鸭蛋氟甲砜霉素不合格;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黄露水产商行销售的1批次沼虾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张梅水产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黄鳝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富阳大自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陶洪芝水产摊销售的1批次鲶鱼孔雀石绿不合格;杭州临安蘧美刚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新乡晋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面制土豆丝山梨酸、脱氢乙酸不合格等。 对此,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二氧化硫是我国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但不能用于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而氟甲砜霉素又名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或禽蛋内。恩诺沙星属于广谱抑菌剂,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此外,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11类178批次产品,其中合格167批次,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罐头、乳制品全部合格。饮料、蔬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检出11批次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9类85批次样品,合格7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产品、餐饮食品全部合格,餐饮具检出6批次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