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证监会在官网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驳回了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证监会对祥源文化处以60万元罚金、对赵薇等个人处以30万元罚金,属于顶格处罚,充分表明违法情节严重,监管部门严厉惩此类违法行为。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早在去年证监会立案时,我们已经开展索赔预登记,全国各地有数百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上月,杭州中院已正式受理我们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案,目前在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厉律师表示,由于揭露日争议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一、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4月1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二、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购买该股票至今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对索赔条件、决定委托的投资者,律师将提供进一步诉讼文件。同时,投资者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律师提醒股民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并不是上市公司被处罚了,所有亏损的投资者都可以获得赔偿,最终是由法院来决定索赔条件和赔付金额。虚假陈述索赔专业性很强,索赔周期可能长达两三年,建议投资者事先咨询专业律师,根据自身交易情况,分批或暂缓起诉,避免给法院造成巨大审判压力,同时,也可以降低索赔诉讼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