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正式实施。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在未开发开放区域入口设置警示牌,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者,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后求救的,管委会应当及时组织救援,救援产生的救援费用,则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
消息一出,瞬间炸锅。有人认为,景区不作为,游客在景区发生意外,景区应当承担责任。也有人认为,园方已尽告知义务,不应担责。笔者认为,任性就该付出相应的代价,成年人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新华网报道称,黄山风景区每年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约300多起,大多数是因为游客游览途中突发疾病、意外受伤、体力不支等突发情况引发的,游客违规行为造成迷路被困的紧急救援约10多起。
这让笔者想起此前雅戈尔动物园和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两起“老虎伤人事件”。
近几年来,驴友乱闯未开发景区遇困遇险的新闻也不绝于耳。不久前,就有3个人在四川四姑娘山“爬野山”被困,其中两人侥幸没事,剩下那位却因无力抵抗恶劣天气条件,被发现时已确定遇难。
就个人而言,驴友“探险”,找到了刺激,看到了无限风光,但一旦遇险,对景区和政府而言,就需要动用大量的社会资源来组织营救,消防人员、民间救援队,甚至还要动员直升机,花费巨大。以往,这种生死救援都是免费的,现在忽然有人说“救援要收费了”,很多人都不理解,认为政府或景区“见死不救”。
驴友遇险的新闻频频发生,除游客或驴友自身评估不足外 ,还有地形、天气等诸多不可抗原因。面对各种风险,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铤而走险?显然是违法成本太低。
在澳大利亚,大部分救援工作免费,但救援后救护车等费用需游客自付,游客还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在日本,利用公共机构直升机搜救免费,民用直升机则需收费,且自费费用昂贵……
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偿救援加大违规的成本,何尝不是一种出于对游客人身安全考虑的善意引导,也是对任性游客最有效的引导,更是对后来效仿者的警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