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重点培育10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蒲公英计划企业),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市场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程(蒲公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蒲公英计划针对的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杭州将对其免征注册(变更)费、年检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 业以及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团队式创业所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青蓝企业)租用、使用高校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同时,鼓励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多种出资方式投资创办蒲公英计划企业,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杭州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对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50万元的建园资助。
此外,蒲公英计划企业将获税收优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其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50%的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