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建追溯体系 将区别于“水货”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发出《关于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根据对马来西亚燕窝产品风险分析结果,双方已签署相关的检验检疫和卫生条件议定书,即日起,准予符合《进口马来西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马来西亚燕窝产品进口。
质检总局要求,马来西亚输华燕窝产品将采用预包装并加贴产品标签,同时须建立追溯体系。
输华燕窝将采用预包装
根据《进口马来西 亚燕窝产品检验检疫要求》,马来西亚输华燕窝产品的燕屋应当经马方主管部门注册,并报中方备案;输华燕窝产品的加工企业应当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CNCA)进行注册。每一批次的进口燕窝产品(经深加工的燕窝制品除外)都要事先办理检疫审批,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才能进口。
记者查阅质检总局网站,目前在华注册的马来西亚燕窝加工企业已有6家。
同时,质检总局要求,马来西亚输华燕窝产品的内外包装上应当用中英文注明品名、重量、燕窝(洞)名称及注册号、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及注册号、产品储存条件和生产日期等信息,有关产品信息的标示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要求。
此外,输华燕窝产品加工企业应当建立从燕屋到出口的燕窝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并在发生问题时能及时召回相关产品。
网上一直有马来西亚燕窝销售
2011年,多批次进口自马来西亚的燕窝被检出不合格,此后,马来西亚燕窝已无法正常进口到国内。去年正式实施的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也新增了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为禁止进境物。
即便如此,记者注意到,在电商渠道还是可以看到许多产地为马来西亚的散装干燕盏在销售,一些卖家称来源为“直销”、“香港代购”等,还有卖家称自己往返马来西亚带燕窝。
有海关数据显示,在2011年之前,就有大量燕窝非正常入境。而在此前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调查显示燕窝等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商品,在国内电子商务平台有公开销售,质检总局提醒公众,切勿盲目购买、携带或邮寄这些动植物产品进境。
业内人士表示,质检总局此次要求进口燕窝产品采用预包装和可溯源,将区别于无法溯源和维权追责的“散装”燕窝产品,为中国燕窝市场的政府监管、消费者维权、分销商维权等提供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