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代办上牌、代缴车辆购置税及保养费……面对热情的销售人员提出的“一条龙服务”,前来购车的车主没有过多怀疑,为了省事省力,就将钱打进了销售员的个人账户里。然而,结果却等了个“寂寞”。 近日,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潘某是一家4S店销售员,平日沉迷于网络赌博,输掉了不少钱。俗话说十赌九输,随着潘某的资金缺口不断增大,急用钱的他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2019年10月下旬,潘某对其接待的客户冯某等10人称4S店免费代办上牌、缴纳购置税及保养费等一条龙服务,可以帮客户免去来回奔波、排队的麻烦。 “之前的订车服务都是在4s店的接待大厅里进行的,小潘就在那里上班,服务也很好,我们便没怀疑过他提到的代办等服务。”车主们对潘某的说辞不予怀疑,直接将潘某所称的上牌押金、购置税等打入潘某个人账户。 就这样,接下来的短短两个月内,潘某收到10名客户转来的30万余元。可是赌桌无情,潘某骗来的钱很快输了个精光。 客户那边呢,迟迟不见牌照踪影,便开始追问起潘某进展。潘某不断编造各种理由搪塞,甚至还偷拿4S店印章给客户出具收条。有的车主等不及便自行去上牌,发现并没人代为缴纳过购置税,马上联系潘某。此时,潘某已不接电话、不回微信。 “按照4S店规定,销售员不能经手任何客户钱款。”车主们去4S店反映情况时获知,4S店代为上牌不收取上牌押金,且不提供代为缴纳购置税等服务,潘某从未将收到的钱款上交4S店。得知这都是潘某一人编织的骗局后,受骗的车主纷纷报案。案发后,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潘某所在4S店对受害车主进行了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