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喂,110,我正在小区停车,从天而降的垃圾砸到我的车了!”8月24日12点51分,家住杭州下城区三塘沁园的李先生愤愤地向下城公安分局东新派出所报警。 东新派出所民警单晓奇立即赶往现场,看到李先生的黑色小车侧门,确实有轻微划伤的痕迹,车子旁边有一包绿色垃圾。 所幸垃圾没有砸到人,但高空抛物危害大,从警十年的单警官立即对现场勘查,开始寻找线索。 他没有立刻挨家挨户询问,而是第一时间蹲在地上翻起“肇事”垃圾,“从侦查的角度来说,第一现场往往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垃圾的臭味在高温烈日下更加浓烈,围观的人捂住口鼻,其中一住户看到这一幕,给单警官送来一副手套。 拨开瓜皮、蛋壳等厨余垃圾,单警官发现好几张破损的快递包装袋,想到上面很可能有“肇事者”的信息,他在现场拼凑起快递单,一串不怎么完整的住户地址和收件人姓名让事件变得明朗起来。 根据快递单上的信息,单警官来到这家有高空抛物嫌疑的住户家敲门,出来开门的是一个50多岁的男人,经确认,住户与快递单上的信息一致。 单警官拿着快递单跟对方说明情况:“楼下的垃圾袋是你们扔出去的吗?砸到别人车了,你们知不知道?” 男人说垃圾不是他扔的,可能是妻子扔的,但妻子不在家。于是民警打电话给他妻子,她承认垃圾是他们家的,但她只是将其放在楼道里,没有抛下。 两人都不承认垃圾是自己丢下去的。 单警官一边询问,一边检查房间,在角落的垃圾桶里,找到写着同一个人收件信息的快递单,旁边还堆放着大大小小的快递盒。 单警官还把男人带到楼下被砸车辆旁,就此事对这一家人进行批评教育,夫妻俩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并保证以后不再犯。 “这个小区人流量比较大,没有砸到人算是比较幸运的。”单民警说,高空抛物情况并不少见。前两天,他们还接到报警,说有人把一包玩具扔了下来。 高空抛物是恶习,却屡禁不止。有时抛下的是各种垃圾,有时甚至是一个燃着的烟头。9月初,家住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的朱女士便经历了一场由高空抛物引发的小火灾。朱女士把刚洗好的被子晾在阳台外,没想到女儿突然大喊:“妈妈,被子着火了。”原来楼上住户抛下一根燃着的烟头,把被子烧出一个大洞,棉被大面积发黑,窗台外的不锈钢架子也留下了火烧痕迹。由于不是第一次,朱女士把这次掉在被子上的烟头送去做DNA检测,想要找出这个丢烟头的人。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凌斌说:根据法律的规定,肇事者因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无法查明抛物人,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难以确定具体抛物人,那么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抛物人,否则,可能加害整幢建筑物的使用人都要承担补偿责任。 另外,在肇事者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下,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行为人为了伤害、杀害特定人员而故意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