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未成年人进入以下场所可以举报 近期,杭州市检察院结合杭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又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场所等情况设立了举报专项,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电影院; ②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室、游戏场; ③营业性台球房; ④电子游戏机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中小学生开放(寒暑假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 ⑤审定为“少儿不宜”的影片、录像、录音等播放场所。 杭州市检察院与支付宝安全中心在支付宝App上正式发布了“检察监督线索举报—杭州”小程序未成年人保护专栏。 用户可通过文字描述、图片视频、共享定位等多种方式,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即时举报。 据不完全统计,小程序目前的浏览量已逾4万,共收到各类涉未举报线索80余条。 公职人员不按规定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要依法问责 2018年4月,萧山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国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日前,最高检等九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了检察机关依法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对于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执行、监管不力的,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对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由监察委员会依法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 在制度推行过程中,萧山区检察院率先使用检察建议书对相关问题开展监督。 某中学保安陆斌,先后多次在保安室、住所对该校15岁的学生颜某进行猥亵。 颜某将此事反映给学校后,校方不但没有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还组织颜某的姐姐、陆斌签订协议,约定由陆斌赔偿3万元私了。 后颜某向公安机关报案,陆斌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案发后,萧山区检察院向该区教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一号检察建议”及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再次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涉事学校进行整改。 迄今为止,杭州共发生涉强制报告刑事案件34件,其中医疗机构报案16件,学校报案11件,妇联组织报案2件,物业、酒店、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报案各1件,报告主体不断丰富。 截至目前,杭州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书14份,助推强制报告机制真正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