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喂,桐庐法院吗?我之前在淘宝网上拍了3辆你们法院的法拍车,浙AXXXX1和浙AXXXX6这两辆车我不要了,我跟你们说一下……”4月17日,小伙李凯(化名)在电话中提了这样一个“任性”要求,明确表示悔拍。 4月9日、10日,桐庐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架”了3辆法拍车辆。经过几轮竞价,李凯分别以3.02万元、2.25万元、2.59万元的最高竞价竞得这3辆车。谁都没想到,仅隔一周,这场司法拍卖的“大赢家”就反悔了。 桐庐县人民法院认为,李凯在竞拍成功之后又故意悔拍,导致两辆法拍车流拍,其行为严重扰乱法院正常司法拍卖程序,因此,对李凯缴纳的两辆车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李凯罚款人民币1万元。 经过释法教育,李凯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认罚,并当场缴纳了罚款。李凯向法官解释,参与司法拍卖前,他并未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拍卖公告,也不清楚当前杭州市关于机动车增量指标的相关政策,甚至还认为司法拍卖平台既然设在淘宝网,应该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法官提醒:竞拍者报名参与司法拍卖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内容,掌握司法拍卖的基本常识。竞拍者的悔拍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司法权威,消耗了司法资源,属于扰乱法院司法工作秩序的行为。竞拍者必须清楚,司法拍卖并非“娱乐”,在竞拍前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考虑是否竞拍,及时与承办人联系了解拍卖相关事项,切不可随意悔拍。一旦悔拍,竞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