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闻客户端讯 春日赏花,有人竟然赏的是罂粟花。 淳安村民王某亭因种植罂粟被处以行政罚款,而对于种植罂粟原因,王某亭则称“这花长的好看,我只是为了赏花。” 4月8日,淳安县公安局临岐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屏门乡某村村道旁种有罂粟。经询问,民警得知该菜地正是王某亭所种。但王某亭称,种植罂粟只是因为花长得好看,少种几株当做观赏,没想到竟然违法了。 “种一株都是违法的!”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将11株罂粟拔了。”鉴于王某亭种植罂粟原植物数量少,情节较轻,他被处以行政罚款。 4月10日、11日,民警在临岐镇夏中村巡查时,发现鲁某泽、鲁某位在各自家门口种植罂粟。问其原因,有说牙齿不好,经常会牙疼。听人家说吃罂粟根部可以缓解疼痛,就种起来试试…… 根据上级部署,淳安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对辖区内的每个自然村开展拉网式踏查摸排行动,特别是居民房前屋后、废弃院落、村庄周边隐蔽区域和蔬菜大棚等重点部位进行无死角踏查。 民警提醒:种植罂粟为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买卖、持有罂粟50株以下的处5日拘留或500元罚款,种植满500株以上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不满500株的给予拘留或者罚款。如果发现有种植罂粟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