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上放了20多个钢丝套 半年后抓到一只野猪 1月31日,上虞丰惠派出所民警在丰惠镇西溪湖村进行疫情防控排查时,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民警发现味道来自庄某家,原来他正给野猪煺毛。 庄某承认,野猪是被他下套抓的。2019年9月,他在网上买了20多个钢丝套,设置在山间,如有猎物上套,会有信号发送到他的手机上。今年1月28日,他收到猎捕成功的信号,地点在上虞丰惠镇乌土岭,赶过去发现一头野猪落网。 庄某把野猪拉回家,打算圈养几天。可养了三天,野猪死了。 经鉴定,涉案野猪为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属国家保护的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另据上虞区政府通告,每年4月至9月及春节期间(农历十二月廿五至次年正月十五)为兽类野生动物禁猎期,禁止使用猎套等诱捕装置猎捕。庄某属于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猪。 从1月31日公安机关立案,72小时内办结,上虞公检法通过远程视频办案,仅用13天就完成立案、侦查、移诉、公诉和审理全流程。2月13日,被告人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非法偷猎的野生动物 以野猪和野生鸟类为主 从查获的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看,非法偷猎的野生动物以野猪和野生鸟类为主。 2月5日,海宁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丁桥镇赵某家冰箱中发现已煺毛的各种野生鸟类120多只。 赵某和外甥朱某等人在今年1月以来,采用夜间照明猎捕等禁用方法,去当地野外树林、竹林中,用弹弓射鸟,把鸟带回家煺毛后冰冻储存起来,打算自己吃。目前,赵某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上旬以来,永康警方通过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排查、涉卡检查、蹲点守候等方式,两周内连续侦破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犯罪案件6起,主要涉及猎捕野猪、画眉鸟等。目前,11个犯罪嫌疑人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