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讯 2019年12月27日上午,杭州中院公开宣判第78号“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合同诈骗案,对被告人周骥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周骥阳合同诈骗所得人民币6986.3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周骥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骥阳原系国家工作人员,自1998年起从事期货交易,此后因自有资金不足且产生巨额亏损,无以维系。2002年3月至2008年12月间,周骥阳对外谎称自己是中共浙江省党史研究室宣传教育处副处长,编造股权转让、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等虚假理由,并以承诺支付高息为诱饵,与十余名被害人签订借款等协议,从十余名被害人处获取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消费和期货交易,实际共骗取人民币6986.37万元。2008年12月,周骥阳携款逃离杭州。2017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在辽宁省大连市将周骥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骥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和借款事由,隐瞒真实用途,骗取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周骥阳归案后虽能如实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但其犯罪造成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损失,还携带赃款潜逃多年逃避责任追究,故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