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 通讯员 谢晓颖 曹灵芝 记者 谢珂 作为工地的重要交通运输工具,工程运输车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少积极贡献,然而,工程车肇事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而这些事故导致的结果往往令人遗憾。 目前,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推进“五大”曝光行动,近期,曝光镜头对准了工程车。昨日,交警部门曝光了一批工程车司机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开车使用手机、闯红灯、走禁行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一张张违法监控画面,看着让人胆战心惊。 开车打手机、闯红灯、走禁行线等违法行为占比最大 今年涉工程车事故已造成43人死亡 据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至2018年,杭州市共发生涉及工程车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48起,造成211人死亡。截至8月14日,今年杭州市已发生此类事故104起,造成43人死亡。 从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情况看,工程车闯红灯、“并驾齐驱”追逐竞驶、走禁行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开车使用手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占比最大。 此外,一部分工程车驾驶人和企业主为逃避公安交警部门的监管,有的故意遮挡号牌、污损号牌、在号牌前加装强光灯躲避电子摄像监控,有的关闭卫星定位和视频传输系统,有的甚至安排人员望风、探路,和交警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这些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交警部门利剑出鞘,开展铁腕整治。 重拳出击,严管严查,顶格处罚 近期已有792辆工程车被查处 针对工程车违法、事故高发的问题,8月4日起,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车重点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据初步统计,8月14日至8月20日,交警已查处重点违法行为车辆792辆。 针对工程车闯红灯、闯禁行线、遮挡号牌(包括伪造、变造号牌,加装灯光等)、关闭GPS和视频传输系统等监管设备、超速行驶、开车使用手机、偷倒渣土等重点违法行为,交警集中兵力展开严查严管严整,一律顶格处罚,并同步开展工程运输企业、建设工地“双追查”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部门提醒,每一名工程车驾驶人务必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切实执行行业自律,把好手中的方向盘。同时,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也要尽量远离正在右转的大货车,确保出行安全。 新闻链接 血的教训触目惊心 这些案例敲响警钟 近年来,涉及工程车的交通事故屡屡见诸报端,血的教训让人触目惊心。昨天,交警部门还公布了一批涉工程车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希望以此警示所有交通参与者。 ◎案例一:超载、闯限行导致事故 2018年11月11日,犯罪嫌疑人叶某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驾驶严重超载(超载率为181%)重型自卸货车进入限行区域,行经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辆先行,致使车头撞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钱江路由北向南行驶进入清江路口的余某,造成余某严重颅脑、胸部联合损伤,最终因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查,犯罪嫌疑人叶某蕾负此事故全部责任,于2018年12月27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于2019年6月17日被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案例二:右转弯不停车导致事故 2019年7月26日,纪某坚驾驶车牌号为浙A0Q***的重型自卸货车沿申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丰潭路口向北右转弯时,车头右侧撞上同方向行驶至路口向南左转弯的由叶某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叶某萍倒地后被货车车轮碾压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7月27日,纪某坚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8月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并执行。 ◎案例三:违法驶入非机动车道导致事故 2019年8月4日,犯罪嫌疑人谭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超载的浙A7V***号重型自卸货车上道路行驶。该车在西湖区蒋墩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文一西路口南侧路段时,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谭某未开启右转向灯、违反禁止标线,向右驶入非机动车道超车,致使右侧车头碰撞前方在非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由被害人俞某琪驾驶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俞某琪倒地后被货车右前轮碾压,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谭某于当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8月7日,警方向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对谭某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