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10日起
已停止开展互助献血
很多人可能会认为互助献血并不符合献血法的要求,是钻了制度的空子或者说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但事实并非如此,互助献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一种无偿献血形式。
互助献血的功劳很明显,最主要的是它缓解了一直存在的用血紧张问题。通过互助献血,使急需血液的病人能够及时得到血液,治疗疾病,挽救生命;同时互助献血还有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功劳,很多人通过互助献血挽救了自己亲友生命时,会让献血者直观地产生一种非常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从而成为稳定的无偿献血者。
当然,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互助献血在缓解“血荒”的同时,也催生了一批以互助献血为生的人,俗称“血托”或“血头”,他们以低价招募社会人员假扮病人亲友去互助献血,然后将用血指标高价卖给需要的病人,从中赚取差价,使无偿献血变为了有偿献血。
由于《献血法》中对于互助献血中的献血人规定得很宽泛,对于献血人是否真是病人的亲友、家人或单位同事,很难进行审核,从而导致了这一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他们的这一行为,不仅增加了病人的用血成本,同时由于献血人来自于社会,不排除有吸毒、卖淫等从事高危职业的人群,也对病人的用血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也是卫生部门下决心停止互助献血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出意外的话,相关法律法规也会做出相应修改。
就在前不久,北京市卫计委与北京红十字会联合下发《关于强化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根据国家卫计委的有关要求,决定于2018年2月10日起停止开展互助献血。
这也意味着在我国实行了将近20年的互助献血制度可能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