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龄失业人员待遇延长政策 1 哪些人符合大龄失业人员待遇延长政策? 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 2 大龄失业人员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其他什么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有关新规定 1 人社部门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有哪些新举措? 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要求:一是放宽申领期限,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二是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无需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三是优化经办流程,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四是取消各类附加条件,经办机构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金情况记入职工档案等;五是加速线上申领,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网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也可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人社部官网等平台查询到全国各地市平台网址。 2 经办机构精减申报材料,失业人员对单位填报的失业原因有异议,该如何处理?相关待遇如何保障? 经办机构精减申报材料,依据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办理停保时填报的失业原因审核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条件时,如失业人员对单位填报的失业原因有异议、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可待劳动仲裁裁决或法院审理终结后,按裁决或审理结果重新提出申领,符合条件的,相关待遇可一次性予以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