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记者 张采)8月29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风华高科收到处罚事先告知,意味着投资者索赔全面启动。 广东证监局查明,风华高科涉嫌违法违规事实如下: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中列示的应收账款事项,并未包含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导致风华高科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总额61921185.13元;《2016年年度报告》中列示的应收账款事项,也未包含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导致风华高科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二、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广东证监局拟决定:责令风华高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李泽中等25人分别给予警告和3万-20万元不等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去年8月,我们已经率先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有十余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目前正在审核资料、办理委托阶段。一旦作出正式行政处罚,我们将代理首批投资者向广州中院起诉风华高科索赔。”厉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7日买入风华高科股票,并在2018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股民办理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