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干得好不好? 建立星级考核制度动态管理 “总感觉我们和物业的沟通都是‘无效’的,业主群里天天吵,吵得心累。”家住江干区三里新城兰苑的吴先生叹了口气说,“我就住在顶楼,发现楼顶的一块挡板松了,摇摇欲坠,就告知物业希望他们抓紧修理。结果消息发出之后却石沉大海,物业始终没有派人来修,就这样搪塞过去了。” 吴先生在“民意直通车”实时互动版上写下了800多字的留言,希望设立物业公司的星级考评制度,进行动态管理。 “简单来说,就是针对不同的物业公司,不同的物业费档次(物业管理水平),建立不同的起始星级。”吴先生解释说,“针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所有业主每个季度进行打分,对于物业公司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若是达不到一定的比例,则会进行降级处理,下一季度做得好,可以把星级加回来。最终,下一年度开始之前,若星级属于下降状态,则返还一定比例的物业费作为‘惩罚’。若是星级下降太多,则可以上报有关部门,要求介入监督彻底整改,严重的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吴先生还说,物业公司要是服务优秀,所携带的星级还可以作为招投标的加分项目:“按照这种思路做下去,在先行试点的情况下,制定出更加精细化的细则,相信可以推动杭城物业服务的整体发展。” 业态不同但又相对独立的小区区块 是不是可以聘请不同的物业? 在现实生活中,频繁出现一个小区内,“同服务不同价”的情形,例如同一个小区的商品房和配套公租房,尽管物业服务相同,但物业服务费却有差异,人为地制造了隔阂,有些甚至导致小区内增设护栏等将公租房和商品房分隔而激发更大矛盾。 为此,《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住宅和商业及办公用房的物业服务费可以实行不同收费标准,但是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同一配套设施设备且物业服务标准相同的,鼓励采用同一收费标准。 但王先生有这样一个疑问:“那么,业态不同,但又属于同一个小区的不同区块,是否可以因地制宜,聘请不同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王先生是余杭仓南街道青枫墅园鹭语阁的业主,他透露青枫墅园一共有三期,每一期都是相对独立,业态也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同属于一个物业公司管理,因此也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就拿我所在的鹭语阁(二期)来说,这里300多户都属于排屋;而一期的话,大都以公寓为主。围墙相隔,其实算是两个不同的小区了。”王先生说,“但是,我们同属于一个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也是他们的两倍,体验到的服务却都是一样的,管理、保洁、绿化都没有任何差别,这多多少少让人心理有些不平衡。” 王先生还说,很多业主和自己一样,都希望能够更换物业公司进行升级管理,但是询问了属地街道,得到的却是否定的回答。 “想要花钱提升物业服务却提升不了,”王先生表示,“相信这种情况,也不仅仅出现在我们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