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即将挂牌满三周年又6个月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试验区”),今日迎来重磅“升级”。 据中央人民政府网消息,9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0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扩区方案,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实施范围119.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 宁波片区46平方公里(含宁波梅山综合保税区5.69平方公里、宁波北仑港综合保税区2.99平方公里、宁波保税区2.3平方公里); 杭州片区37.51平方公里(含杭州综合保税区2.01平方公里); 金义片区35.99平方公里(含义乌综合保税区1.34平方公里、金义综合保税区1.26平方公里)。 具体来说,三个片区的功能划分如下—— 宁波片区建设链接内外、多式联运、辐射力强、成链集群的国际航运枢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资源配置中心、国际供应链创新中心、全球新材料科创中心、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杭州片区打造全国领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球一流的跨境电商示范中心,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金义片区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国际小商品自由贸易中心、数字贸易创新中心、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港、制造创新示范地和“一带一路"开放合作 重要平台。 资料显示,2017年3月1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4月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杭州召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暨建设动员大会。 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目标是,围绕国家能源保障安全,推进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成为中国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 扩区前,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由陆域和相关海洋锚地组成,涵盖三个片区,包括舟山离岛片区78.98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二3.02平方公里),舟山岛北部片区15.62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一2.83平方公里)和舟山岛南部片区25.35平方公里。 三个片区各司其职,其中离岛片区重点发展油品等大宗商品储存、中转、加工、贸易和保税燃料油供应等产业;舟山岛北部片区重点发展油品等大宗商品贸易、保税燃料油供应、石油石化产业配套装备保税物流、仓储、制造等产业;舟山岛南部片区则重点发展大宗商品交易、航空制造、零部件物流、研发设计及相关配套产业,建设舟山航空产业园,发展水产品贸易、海洋旅游、海水利用、现代商贸、金融服务、航运、信息咨询、高新技术等产业。 自挂牌以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大宗商品交易、贸易自由化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89项试点任务100%启动实施。 浙江自贸试验区大事记—— 2017年3月15日,国务院印发浙江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 2017年4月1日,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 2017年6月8日,国家下放审批权限后,浙江自贸试验区颁发首批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资质证书,自贸试验区企业有了开展保税油经营的国家“牌照”。 2017年7月30日,省政府发布了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三基地一中心”:国际海事服务基地,这是浙江所独有的;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国际绿色石化基地和国际油品交易中心。 2017年9月18日,首届世界油商大会在杭州举办。 2017年前三季度,舟山成为全国第一大成品油进口口岸。 2018年4月,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布一周年制度创新成果评估报告。由毕马威出具的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浙江自贸试验区的40项制度创新成果中20项为全国首创,50%的首创率远超其他第三批自贸试验区。 2018年5月,国务院下发通知,面向全国范围和特定区域复制推广11个自贸试验区形成的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共计30项,其中出自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有6项。 2018年7月13日,浙江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政策;27日,全国首单不同税号油品混兑业务在舟山完成。 2018年10月17日至19日,第二届世界油商大会在舟山举行,25个项目签约,协议总金额1656亿元。 2019年1月,舟山首次跻身全球十大供油港。 2019年3月,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正式取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成为浙江省首家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 2019年4月3日,国内首家原油贸易类中外合资企业——浙石油贸易公司首单原油贸易业务正式宣告完成。 2019年5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在经过近两年建设后终于投产。 2019年5月16日,全球四大油品检验检测机构之一力鸿仕宝舟山公司在舟山正式运行。浙江自贸试验区有了第一家国际油品检测机构。 2019年7月23日,商务部公布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共31个。浙江自贸试验区有4个案例入选。 2019年8月,浙江首次明确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2019年10月17日至19日,第三届世界油商大会在舟山举行,21个项目签约,协议总金额567.6亿元。 2020年1月8日,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6个市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获授牌。 2020年3月,《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明确浙江自贸试验区进一步赋权,新政共26条。 2020年4月底,浙江自贸试验区根据中央进一步赋权内容,明确第一批170项重点任务清单。 截至2020年8月,自挂牌成立以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12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