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 2、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29日,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9月15日9时起考生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告知。 4、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选通过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进行公布。 网上资格复审 1、时间:9月15日上午9时-9月20日下午17时 入围面试考生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经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复审需要提交材料的说明 网上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②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认证书的须提交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③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④报考岗位有英语水平要求的,须提供合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 ⑤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2)。 ⑥报考面向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社区(村)工作者报考证明》(见附件3)。 ⑦报考面向西湖区社区(村)书记、主任岗位的,需提供《社区(村)书记、主任报考证明》(见附件4)。 ⑧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公章)、劳动(聘用)合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3、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9月23日上午9时-9月24日下午17时。 资格复审通过考生可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或在9月24日17时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按附件1中的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及关于网报平台等技术问题请咨询:0571-22811906,19957129601 3、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22532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西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见附件5)。 (三)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协调原工作单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工作。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或高校2020年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西湖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西湖区人社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http://www.hzxh.gov.cn/),该网站为发布本次招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八)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