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问题五:我从单位离职以后想自己缴纳社保,什么时候可以办手续? A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停保人员可在2020年7月24日前至就近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7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参续保业务。 如需要自2020年8月开始参保,建议在8月13日以后办理。特别提醒:8月13日以后需分别至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参续保等业务。 Q 问题六:办理退休审批后,会不会因停机影响养老金发放? A 答:已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参保人员,如因停机切换等原因未纳入当月养老金发放的,将在系统上线后处理并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补发。 Q 问题七:我需要打印社保证明,窗口可以打印吗? A 答:可以在7月24日前至就近的社保经办窗口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7月25日至8月12日停机切换期间,因系统停机无法开展查询及具体业务办理,请尽可能选择其他时间查询办理。 业务恢复安排 2020年8月13日起,全市恢复办理上述业务。恢复后,部分业务的办理渠道作如下调整: 各用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就业、社保(包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下同)相关网上办业务,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不再办理就业、社保相关业务。 原由各级社保部门办理的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按相应管辖地在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涉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网上办业务可继续在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办理。 系统集中后的新变化 建成省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实现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基金财务管理,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省信息系统集中。从省级层面实现人力社保部门内部以及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由于数据集中,老百姓省内跨区域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实时转移,只需在退休前一次归集即可。 系统切换后,提倡市民和企业进行网上业务办理,企业用户使用亲清在线便捷功能,即可完成社保、医保业务的申报,进一步实现社保、医保的业务协同,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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