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通讯员 桐法 见习记者 王艳颖)轻轻一点,转账完成,移动支付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偶尔也会制造一些麻烦。 今年3月,小吴通过微信给好友英英转账3000元,用以归还之前的欠款。小吴本以为两人之间的账已经清了,没想到,3月底,英英直接找上门来,催他归还3000元欠款。小吴纳闷了,钱不是已经通过微信转过去了吗?一番争论之后,小吴翻出当时的转账记录,发现是自己在转账时操作失误,将3000元转给了另一个微信好友徐某。小吴立即联系徐某,发现对方竟已将他拉进了黑名单。 对于徐某,小吴还是有印象的。他俩是在饭局上遇见的,通过共同好友的介绍相识,并互加了微信,平时的联系并不多。如今闹出了这样的乌龙,自己居然还被徐某拉黑了,小吴当然不甘心,辗转找到了徐某,当面说明了事情原委,并要求徐某返还3000元钱。然而,徐某却说,因为工作原因,他平时的微信往来账目较多,根本不记得有这样一笔转账,并一口咬定自己从来没收到小吴转来的3000元钱。多次协商无果,无奈的小吴一纸诉状,将徐某告到了桐庐法院,要求他返还这笔款项。 承办法官认为,如果徐某当真收到了小吴的3000元,那么,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考虑到当事双方本是微信好友,涉及的金额也较小,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要求双方叙述案件经过,并请双方出示微信转账记录。 法官查阅小吴手机后,确认了他曾向徐某转账3000元的事实,而徐某手机的微信转账记录已被清空。为查清徐某的微信账户收支情况,法院工作人员致电腾讯公司。腾讯公司协助恢复了徐某微信账号的账单,确认存在小吴转出的3000元到账情况。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徐某当场将3000元通过微信还给了小吴,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网上转账需谨慎,付款信息多核实;误收转款别侥幸,积极配合退失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