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江一姑娘就因为这事,付出了很大代价。 6月20日傍晚,滨江姑娘小丽开车去一个小区办事,把车停在了一家店铺门口。办完事回来,她发现自己的车子被一辆宝马和一辆奔驰一前一后死死堵住。她等待了3个多小时一直联系不上车主,一气之下用口红壳划伤了这两辆车,并写下十几个骂人的英文字母。 事后,车主报警,民警表示,小丽因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将被依法提起公诉。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过民警、车主及小丽的确认,最后两辆车的修车费用报价为4万余元。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杨仙林律师就小丽的例子给出了这样几种选择: 1.第一步肯定是报警。请求派出所向店铺老板发出指令,店铺老板不服从指令的,则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包括传讯、强制传唤、拖车、罚款、拘留等。 2.离开,将车辆留在现场,事后请求赔偿损失。交涉无效;报警,派出所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仍然无效的,小丽可以将车子留在现场,保存报警记录与现场照片等证据,第二天可以发函或者律师函,请求对方马上移车,否则,可以要求店铺老板赔偿因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损失。 3.请求道路施救,这里有4S店或者保险公司的免费施救,也可以向社会道路施救公司。对于挪车费用,有权向店铺老板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