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通讯员 杨勇 叶文婷 记者 钟玮)近日,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高利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2017年12月,萧山警方接到受害人报警,称其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债主带人非法拘禁。其间,受害人遭受百般折磨,对方关掉空调、打开窗户,让受害人脱光上衣跪地,并不时以扇耳光、拳打脚踢、吐口水等方式殴打凌辱受害人,非法拘禁受害人长达48小时。 接警后,萧山区公安分局闻堰派出所和巡(特)警三中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一个由周某某(32岁,杭州市滨江区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在掌握足够的证据后,专案组于2018年3月中旬果断收网,一举抓获周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周某某、雷某某、李某某等人组成以周某某为首要分子,雷某某、李某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讨要“高利贷”债务,多次从事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手段卑劣,先引诱迷惑相关受害人,将他们带至澳门等地赌博,其间为受害人提供赌资,犯罪团伙则以洗码、抽头等方式从中获利。之后,再与受害人签下借贷合同,犯罪团伙从中收取高额利息,相关债务金额多在20万元至30万元。 因所欠债务为“高利贷”,受害人大多无力偿还。2017年6月开始,周某某指使雷某某等人多次于凌晨前往受害人家中,以在受害人家及附近喷油漆、张贴印有受害人身份证及“欠债还钱”字样的讨债纸张、扔污秽物等方式逼迫受害人及其家人还钱,严重扰乱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更对受害人实施非法拘禁,逼迫受害人还钱。 因为参与赌博,又害怕报复,不少受害人并未报案。专案组侦查员深入挖掘线索、主动联系、上门走访后,受害人陆续打消顾虑,配合公安机关侦查。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萧山警方将案件移送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近日,该案由法院一审宣判,周某某等4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7个月。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深入开展中,对于暴力讨债、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的不法分子,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 如果您身边有类似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警方举报,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萧山区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10,0571-82770001 (二)来信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晨晖路1399号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三)来访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晨晖路1399号公安分局北门信访接待室 锋线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