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 “优驾自动容错”正式在全市实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4-03 10:27   

哪些错可以“容”?怎么“容”?对谁“容”? 杭州交警给出权威解释

杭州日报讯(通讯员 谢晓颖 记者 谢珂)今年1月,杭州城市大脑(综合版)2019的“智慧警务”“欢快旅游”“畅快出行”“舒心就医”“便捷泊车”五大系统正式运行,基于城市大脑应用的九项便民举措也陆续落地。昨天,记者从杭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九项便民举措之一的“优驾自动容错”将于4月5日起正式实行。

“优驾自动容错”指的是,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三个月内车辆在杭州范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发生三种类型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仅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在三个月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三个月时效重新计算。“优驾自动容错”的三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

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大脑”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受益的是广大杭州百姓。处罚从来不是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此次基于城市大脑应用推出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正是以“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鼓励机动车驾驶人及全体交通参与者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13道问答题,解释“优驾自动容错”的方方面面

“优驾自动容错”措施的发布引起了全市车主的关注。该措施具体如何实行?有哪些细节是车主、驾驶人需要注意的?记者采访了杭州交警支队法制处综合指导科科长李明,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做出了权威解释。

问:是不是只有本地车辆能享受“优驾自动容错”?

答:“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惠及的对象,是从2019年1月1日起,3个月内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该措施针对的不只是本地车辆,外地号牌车辆同样能享受这一“福利”。

问:三个月周期具体是如何计算的?

答:虽然“优驾自动容错”要到4月5日才正式实行,但三个月的周期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只要车辆今年还没有出现过违法行为,措施实行当天就能享受“福利”。一旦车辆发生了适用警告的三类违法行为,被警告的次日就开始重新计算三个月周期。比如,车主于5月1日收到警告,那么,新的周期从5月2日开始计算。

问:违反景区单双号限行能否被“容错”?

答:不能。根据规定,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发生的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行为,纳入适用警告的轻微违法行为。该规定针对的只是早晚高峰的错峰限行规定,景区单双号限行不在其中。

问:高架道路轻微违法能不能被“容错”?

答:不能。“优驾自动容错”措施中,适用警告的三类轻微违法行为,针对的都是地面道路,高架道路不算在内。首先,高架通行较之地面,危险级别更高;其次,在高架各上匝道口,都设有非常显眼的限行标志,一般不存在司机不知情或不小心的情况。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谢晓颖 记者 谢珂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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