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杭州实行“优驾自动容错” 这是守规矩司机才有的福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4-03 09:34   

商报讯 (通讯员 谢晓颖 记者 骆静怡) 开车守规矩的司机有福利啦!昨天,记者从杭州交警了解到,从4月5日开始,杭州正式实行“优驾自动容错”举措。

什么是“优驾自动容错”?简单点说,今年开始,3个月内车辆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发生以下三种类型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

三类违法行为分别是: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当在3个月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3个月时效重新起算。

如果车主对被警告的违法行为有异议,可以到各交警违法处理窗口进行查询及核对。或者直接登录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gh.122.gov.cn)“三项轻微违法行为警告记录”模块查询,输入车号,查询警告记录。

不过,也有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一举措会不会增加三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对此,杭州交警法制处综合指导科科长李明表示,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不排除有司机故意为之的可能性,但毕竟是小概率的事情。违法了以后对后续也有影响,3个月的时效又要从头开始算。如果司机3个月内都是小心谨慎地开车,正常情况下,也不会故意去违法。”

李明告诉记者,处罚从来不是实施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也是“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旨在鼓励、积极倡导全体交通参与者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相关问答

问:“首次发生”是指什么?

答:首次是指这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只要发生了,就给予警告,然后重新开始计算新的三个月周期。而不是这三种每种的第一次都分别给予警告。

问:被民警和协警贴了违停单子的,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吗?

答:临时停车时驾驶人不得离车。民警和协警贴了违停告知单或违停提醒单的,说明驾驶员不在车上,这个行为是停放车辆,所以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

问:为什么短信只通知车主,不通知驾驶员?

答:这项警告措施是对车不对人的,只要车辆符合条件被警告过的,三个月以内,无论是谁开车发生三项轻微违法行为,都将被依法罚款处罚。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谢晓颖 记者 骆静怡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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