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郭婧 为了拆散相差12岁的姐弟恋,男方父母答应补偿给女方30万,并打了欠条。然而3年多过去了,这笔钱却始终没有兑现。被迫流产的女方一怒之下,把男方告上了法庭。 2015年6月,37岁的章姐和25岁刚毕业的诸暨人小丁相识,双方坠入爱河,开始同居。 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章姐发现自己怀孕了,便与小丁谈婚论嫁。但他们的婚事却遭到小丁父母的强烈反对。 丁家父母认为章姐年龄大,离过婚,并与前夫育有两个孩子,不适合做丁家的媳妇。为了让儿子与章姐彻底断绝关系,丁家父母提出,给章姐30万元作为补偿,并写下一份借条。之后,小丁被父母带回老家诸暨,章姐也做了流产手术。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没过几个月,小丁又跑回宁波和章姐同居。到了2016年10月,章姐再次怀孕。小丁知道父母不会同意两人的婚事,便与章姐迅速分手,躲回诸暨。但这一次,章姐却把孩子生了下来。 然而,即便是孩子出生了,小丁依旧避而不见。之后,章姐与小丁多次发生争吵,两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 2019年1月,章姐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丁支付事先约定的30万元的补偿款,“既然他不肯承担做父亲的义务,那我一定要拿回说好的30万。”章姐执意要求30万要一次性付清,“否则我就要闹到底。” 而此时,丁家父母已经在老家给儿子准备婚事了。 遇到这样的官司,丁家父母提出质疑:章姐的孩子是否是小丁亲生的。另外,他们表示钱是坚决不会付的,摊上这样的事实在是懊恼,章姐越闹,越是一分都不给! 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是诸暨市人民法院法官徐平君。她综合考虑双方的矛盾点后,组织了多次调解,“达成30万元的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徐平君分析,因损失补助款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借款,虽然章姐在同居期间承担了共同生活的相关费用,且怀孕生子均是补助的实际情况,但按照判决,法庭必定要考虑双方实际情况酌情支持,现在小丁无固定工作,父母又坚决不同意支付,若是断然下判,小丁不履行义务,最终章姐还是人财两空。 基于此,徐平君将利害关系分别跟双方详细说明,经过半个月地努力,和20多次的沟通,今年2月28日,双方终于达成了12万元经济补偿的意见,约定年底前付清,并将调解笔录和协议在微法院上送达签字。这起跨时近4年,矛盾尖锐的同居纠纷最终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