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抓到同一个老酒包 “怎么又是你?”今年2月18日0点19分,余杭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东湖中路临平街道清水弄路段查获一辆轻型货车,看到眼前的驾驶员刘某,民警叹气了。原来,刘某已经是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们的“老熟人”了。 2015年,刘某驾驶在轿车等红绿灯时在车内睡着,被路过的群众发现并报警。经调查,刘某涉嫌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17年,刘某开车从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八号公安检查站路段处,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开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被行政拘留七日。 2018年,刘某驾车在东湖小区路口处,因为无证驾驶被民警当场查获,被行政拘留十日。 今年2月份这次,满身酒气的刘某经过检测血检结果为15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且没有驾驶证,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隔夜酒”也算酒驾! 2019年2月21号早上7点50分,早高峰还没有结束,正在解放路中河路口执勤的交警发现一辆杭州牌照的轿车由东向西违法行驶在解放路的非机动车道上。交警把车拦下,司机摇下车窗后,一阵浓烈的酒味从车上飘出来…… 据调查,驾驶人周某前一晚开车出门,在市区一家KTV喝酒唱歌到第二天凌晨3点,这中间周某喝了七八瓶啤酒,然后请代驾开车回家。早上7点多,周某觉得自己清醒了很多,也刷了牙洗了澡,开车应该没问题,于是就自己驾车出门。 经鉴定,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交警调查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2011年5月29日凌晨1时46分,周某某在上塘高架因醉驾驾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因危险驾驶罪被拱墅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证。 2017年4月,周某某才重新申领了驾照。这次,因为“隔夜酒”,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