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宋赟 我妈今天六十六岁生日! 年前,她就特别认真地给我说:“今年我生日,我要吃六十六块肉。杭州人过六十六岁生日,女儿都要烧六十六块肉的。” 啥?六十六块肉?顿时,我就傻眼了,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啊,这是红烧还是白煮啊?有啥讲究没有啊! “具体的我不知道,反正杭州人都要这么吃的,我们都知道,就你们这一辈不知道!”说完,我妈用眼神“蔑视”了我一下。 居然被“蔑视”了!!! 作为一个有自尊心的80后,转头赶紧打了电话给表姐求助:“姐啊,六十六块肉你给大姨娘烧过没有啊!你怎么烧的啦!” 表姐“哦”了一下:“你妈六十六岁啦?(嗯嗯)我给我妈早就烧过的牢,就是买一块肉,斩成六十六块肉,尽量斩小点。要一次性吃完的,不好剩下的。我就给我妈斩了一小碗。切成丁炒一炒就可以了,数一数六十六扣肉(扣,杭州话,约等于颗),再另外再多切两扣,(代表)天一块,地一块。” 哦~那为啥要切六十六块呢?有啥讲究吗? “我也不知道哎,上一辈就是这么跟我们说的,都是女儿做的,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没女儿的么,一般就是媳妇做,我婆婆六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我也给她烧过的啦。”关于六十六块肉的来历,烧了两回的表姐表示,自己也是一脸懵…… 好吧,但作为一个有自尊心的记者,我还是想弄清楚这“六十六块肉”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什么妈妈六十岁,就要给她烧六十六块肉呢?这有什么意义呢? 我托了同事,前几天,终于联系上了古都文化研究会的一位理事。她跟我说,江浙地区确实是有这个民间习俗的。 绍兴城乡就一直流传的这么一句俗语:“六十六,要吃囡的六十六块肉。” 意思就是做父母的,活到六十六岁那年,要由已出嫁的女儿送六十六块肉来吃,保安康。 这一说法,也可以从绍兴另一句俗语中得到佐证。此俗语云:“六十六,阎罗大王要吃肉。”意思就是人到六十六岁那年是大关,阎罗要吃你的肉。为了防止阎罗大王吃父母的肉,因此事先送六十六块肉给父母吃,替父母消灾。不过,此俗到底始于何时已不可考。 寻着这条线索,我又去查了资料。 据《中国风俗辞典》的记载,此俗流传于浙沪皖等地。这些地方,在父母六十六岁生日这天,“将猪腿肉切成六十六小块,形如豆瓣,俗称‘豆瓣肉’,红烧后,盖在一碗大米饭上,连同一双筷子一并置于篮内,上用红布遮盖,由女儿女婿送给父(岳父)或母(岳母)品尝,以示祝寿,肉块多,寓意老人长寿。父或母接此甚悦,在鞭炮声中,美餐一顿。” 至于烧法,没有具体要求,不一定要红烧,但都必须是六十六块。还有说法说,老人在吃这块肉时,要倒坐在门槛上吃,据说这样倒坐吃了肉,还能再活六十六,意为祈望自己长命百岁。 不只江浙地区,其实全国都有类似的风俗。比如东北一带,老人过岁生日时,后辈需要切六十六块小肉丁,再包成66个饺子(个头要小),老人如果一次吃完,就能平平安安地跨过六十六岁这个“坎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