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唐阿姨今年50多岁,去年10月,刚生完孩子的郭某通过中介请唐阿姨住家带宝宝,并开出了6000多元的月薪。
唐阿姨到郭某家,发现房子是一室一厅,自己睡哪儿呢?郭某提出,让带宝宝的唐阿姨睡主卧,她和丈夫睡客厅。唐阿姨听了蛮高兴的,没多想就答应了下来。她觉得,东家这是把自己当家里人,很客气。
一天,唐阿姨想给女儿发个微信红包,微信支付是中介帮她搞定的,她自己不懂如何操作。于是,她请教了郭某。
郭某在教唐阿姨使用微信支付时发现,唐阿姨绑定微信支付的就是工资卡,而她也趁机记住了唐阿姨的支付密码。
唐阿姨平时把手机随手放在客厅或床头,出门买菜也不随身带。每月初,郭某将工资打到唐阿姨卡上后,会口头通知一声,但唐阿姨并不去查余额。
实际上,郭某每次打完钱,就趁唐阿姨外出或熟睡之际,偷偷用唐阿姨的手机将钱从微信上转回自己的账户。起初,她还会给唐阿姨留一点钱,当她发现唐阿姨一直没察觉后,便每次都将卡上的钱转个精光。前前后后,她一共转走了2万余元。
春节快到了,唐阿姨要回老家过年,便去银行取钱,却发现卡内几乎没有余额。她和郭某夫妇说了这事,并怀疑是中介公司动了手脚。郭某的丈夫全不知情,建议她赶紧报警。郭某表现得一脸惊讶,还陪着唐阿姨去银行拉了流水单。
根据流水单,警方很快就查明真相并反馈给唐阿姨,唐阿姨呆住了。
讯问中,郭某交代,夫妻俩收入稳定,她做这种事是因为“看不惯保姆”。她说,他们高价请了唐阿姨,客气一下才说让她睡主卧,没想到她真的答应了,一点都不难为情。同时,郭某觉得,唐阿姨比较迷糊,不懂观察她的情绪变化。之所以没有辞退唐阿姨,是因为唐阿姨带宝宝很顺手。
近日,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盗窃案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