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交警昨发布2016年电动车车主死亡交通事故现场视频
“未按规定让行”是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
3月7日,戚枫路与塘新线路口,货车与电动车相撞。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穿插行驶。货车行驶时未注意观察。电动车车主死亡。
3月31日,蜀山路与晨晖路路口,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小轿车行经路口时未注意观察。电动车车主死亡。
4月14日,萧山区河上镇下门村地段,大客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横过路段未下车推行。大客车限速路段超速行驶。电动车车主死亡。
昨天,萧山交警在网上发布了一段6分55秒的视频,回顾总结了今年以来发生在萧山的7起电动车车主致死事故发生的瞬间。
视频最后配了一段警示文字:如果说,网上流传的电动车事故离我们太遥远,那么这些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请广大驾驶员做到不闯红灯、不超速、不抢道、不逆行,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整理并发布这个视频的陈警官。
她说,虽然目前还没有做具体统计,但对这些血淋淋的事故总结发现,“未按规定让行”,竟然是导致死亡事故高发的一大原因。
交警说,转弯让直行车,调头让正常行驶车,通过斑马线时让行人……这些常识许多司机在考驾照时都明白,但有的人真的上路以后,并没有完全了解并做到让行。
让行规则应该是怎么样的?
萧山交警说,有让行标志路口:一方道路有让行标志的,应该让无标志一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无让行标志无灯控路口:按让行规则通行,一般情况下为“转弯让直行”“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直行优于左转优于右转”。
在没有让行交通标志情况下,车辆要左转弯:
1.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该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应该让行人先行;应该让右方道路的直行及左转弯车先行。
2.在通过虽有交通信号灯但各个方向同时放行的路口:应该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如果车辆要右转弯(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虽有,但转弯与直行车辆同时放行):
1.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2.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3.让行人及非机动车先行。
如果车辆要直行,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直行车辆应该让右侧来的直行车辆先行。如果车辆进入环岛,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应该避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这几年,杭州市区内发生的交通致死亡事故中,很大比例与电动车有关。
交警说,很多事故都是彼此不让行造成的。其中被很多市民诟病的电动车横冲直撞的问题,始终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原因。据统计,2014年,杭州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04人死亡,占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2.90%。比较典型的是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中的道路上,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占该区域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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