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微友发微信咨询“律师来了”:我跟老婆结婚三年,已经生了一个孩子了,现在1岁半。本来我们日子也蛮好过的,可是前段时间让我发现一件事——我老婆竟然喜欢女人!而且在认识我之前就有一个女朋友!她们是大学同学,交往好几年了,我们结婚后她们还一直在联系的。
平时我老婆经常跟她出去逛街、吃饭,我想着小姐妹嘛,出去玩总没事的,所以从来没往那种方面想。
前段时间,我偶尔翻了下老婆的聊天记录,看到她们对话内容暧昧得不得了,我简直要崩溃了!后来我去问老婆,她自己也承认了(我有录音)。
这件事对我伤害很大,现在我在纠结要不要离婚。请问律师,如果离婚,我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我能要求多分财产吗(我感觉自己受到了很大的欺骗)?我能向她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祝双夏: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
答: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内一般是判给母亲的(注意是一般);两周岁以上到十周岁一般会综合经济、环境、住房、性格培养等情况考虑选择抚养权人;十周岁以上会恰当考虑孩子的感受和选择。你们的孩子还没到两周岁,男方要争取抚养权,难度可能会比较大。
虽然女方有女同的问题,对婚姻的解体有过错,但与其依法抚养孩子没有直接的影响,这与财产分割一样,不会因为其过错而少分财产。至于能否索赔,要看你妻子是否与他人有婚外同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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