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
被告孙某,26岁,圆脸,穿一件灰色夹棉家居服,两手铐在身前,人显得有些臃肿。
据检察官指控,去年10月上旬,孙通过微信结识杭州女子朱某,聊天中谎称自己从事投资生意。两人见面后,孙以帮助投资为由,从朱某处骗得1万元。
为进一步取得朱的信任,孙连续几天给对方汇去所谓的“投资回报”。10月25日,他又以相同名义向朱借走15万元,并出具了一张落款为虚假身份的借款协议。
之后,孙某将朱的联系方式删除。朱发觉被骗,报警。
被警方抓获时,孙某身上只剩3万元,余下的钱均已被他挥霍一空。
孙老家黑龙江,初中毕业后来杭州,在一个朋友的饭店里打杂。去年9月,他辞了职,之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
10月9日凌晨,孙用手机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搜到了杭州女子朱某,两人加了好友,一直聊到天亮。
“他毛会讲话嘞!”朱50岁,已经退休。她说,孙幽默、健谈,虽然聊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但让她很开心。
孙的朋友圈里有不少在饭店、车上拍的照片,朱某看过之后,反复追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他跟她讲是做投资生意的。
孙说,其实自己只做过一些零散的小本生意,可是朱一听“投资”,来了兴趣,称自己手头正好有些闲钱,问他能不能帮忙理财。
“那时我没工作、没收入,手头正紧,她这么说,我就心动了。”孙装模作样地答应下来。
10月17日,他邀请朱某到自己位于江干某小区的住处坐坐,说要跟她详细讲讲投资项目。孙住的是一室一厅,两人进了房间,坐在床边,边喝茶边扯家常。
其间,孙拉起朱的手,神秘兮兮地说,自己正在扩张业务,如果她拿钱来,以后生意做大了,可以分一部分公司股份给她。
朱很高兴,当即带着孙某下楼,从银行卡里取出1万元给了他。
第二天,孙忽然往朱的卡里打进100元。她打电话询问,孙笑嘻嘻地说,这是“投资收益”,每天都有。
“效益这么高?”朱起初还不敢相信,但接下来4天,孙仍然每天准时给她转账。两人又在孙的住处见了几次面,并发生了关系。
朱对孙某更是深信不疑,还说想跟他处男女朋友的。她又追加了15万的“投资款”。
没想到,钱刚转进对方账户,那头孙某就联系不上了。朱给他打电话,不接;再发微信,发觉对方已经把她从好友列表中删除。
庭上,孙说,删掉朱某微信,是怕两人之间的事被女朋友发现,因为他和朱发生关系后,朱电话和微信不断。
“我跟女朋友是去年6月认识的,她人很好,我很爱她……”孙某说。
检察官建议,对孙某在有期徒刑3年至4年半间量刑。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孙被带下被告席时,一个坐在旁听席角落里的大姐从口袋里掏出纸巾,默默抹着眼泪。她年约60岁,肤色黝黑,脸上皱纹很深,眼睛红肿。她是孙某的妈妈。这次开庭,她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从黑龙江赶到杭州。
庭审结束已经是下午4点,她说,在杭州住宾馆太贵,还是连夜坐车回去,想办法帮儿子筹些钱,尽快还给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