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余杭结束13年“除外”尴尬 享受“同城待遇”
户籍社保教育等9大领域率先突破,有何重大变化本报为你详细解读
萧山余杭“撤市设区”已有13年了,成为杭州发展的“主引擎”、重要的“增长极”。但是,一直以来,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政策,却迟迟无法统一,成为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
从今年1月1日起,萧山、余杭两地将结束13年“除外”尴尬,在户籍社保教育医疗等九大重点领域接轨主城区,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昨天,杭州市发布重大政策: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17号文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发布实施,可谓动了真格。其中,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涉及9大领域,均与广大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
年前,国务院批复了富阳撤市建区,杭州市城区面积已经逼近5000平方公里,除了4个直辖市,在国内省会城市中仅次于武汉、南京,但是,坊间戏言,“原来主城区是6+2(萧山、余杭),现在要变成6+3(加富阳)了。”
2001年,萧山、余杭“撤市设区”,但13年来,萧山、余杭一直被杭州市出台的许多政策给“括弧”了——“萧山、余杭除外”。
因此,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被称为“是一项重大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融合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那么,萧山余杭和主城区一体化后,九大民生领域会出现哪些重大变化?本报为你一一解读。
1.
关键词:户籍管理
解读:购房落户按主城区政策执行
自《意见》印发之日起,夫妻投靠、老年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落户等八城区外户口迁入两区政策统一执行主城区政策。
其中,两区购房落户政策中除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标准不变外,付款方式、上市交易、审批程序等标准按主城区政策执行。
2015年1月1日起,以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为原则,实现两区与主城区户口双向迁移。两区的单位集体户的出生申报、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迁移(迁入地为集体土地、军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等及有产权纠纷的房产除外)、婚嫁、住房搬迁等按城区内户口迁移管理政策统一执行主城区政策。
萧山、余杭两区集体土地上的区内户口迁移、分户政策暂时维持不变,待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后,按新政策执行。
由于年度系统维护和数据统计工作,目前暂停办理各类户口业务,全市各户籍窗口自2015年1月6日起按相关政策受理各类户籍申请。
2.
关键词:就业和社保
解读:三年内两区社保纳入市本级统筹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启动萧山余杭两区与主城区社保一体化。统一了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下称“三地”)的社保制度框架,三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150元。
修订出台《杭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全市医保两定机构管理标准;改造升级两区医保两定机构信息网络,公布了911家三地互认两定机构名单,为2015年1月1日起三地医保消费实时互认做好全面准备。
考虑到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事关民生和群众福祉,计划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分3年逐步实施两区社保一体化工作。
2018年1月1日前,萧山、余杭两区社保纳入市本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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