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姑娘,22岁,上个月刚从河北老家来杭州。
10月31日中午12点,她到四季青派出所报案,说自己前一晚跟一个男的睡了,这是她的“第一次”,那男的说好给她2万的,“现在他赖着不给了!”
小周是杭州一家酒吧的驻唱。她告诉陈警官,10月29日深夜,他在她工作的酒吧搭上她的,她说自己还是处女,他说给她2万。“我们是30日凌晨4点进的酒店,他说家里是他老婆管钱,他没这么多现金,问我要了银行账号,说下午一定把钱打过来……”
30日下午,男子没打款,小周打电话找他,他开始推托。两个人耗到31日上午,小周火了,来了派出所。
陈警官传唤男子吴某,并告知小周,她的这种行为一旦查实,就是卖淫。到时不但那2万块钱属于嫖资,她跟吴某还都要受到拘留的处罚。小周傻了。
当天下午2点,吴某赶到了所里。
吴某30岁,湖南人,是杭州一家私企的普通职员。他承认和小周发生了关系,但两人事先讲好的价钱是5000元,根本不是2万。“我跟她说了,我今天下午就会汇给她,怎么就这么不相信我呢……”
可能是事态急转直下的关系,吴某做完笔录后,小周情绪糟糕,直喊人不舒服。陈警官带着小周,去市三医院做了详细检查。医院出具的报告显示,小周跟吴某发生关系当晚,确实是她的初夜,不过她的身体状况,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因卖淫嫖娼,周、吴两人,分别被处以拘留3天的处罚。 |